“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马村区法院开展学生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17 11:05:33
6月18日上午,马村法院邀请马村实验学校学生走进法庭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此次旁听的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王某驾驶无号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向左转弯驶出道路时,与被害人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逃逸。经鉴定,王某驾驶的三轮车转向装置、制动装置完整有效,相关参数符合机动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的类型标准;被害人李某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经认定,王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庭审现场,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观摩。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让学生们直观地了解违法犯罪带来的后果,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庭审结束后,法官绕本案交通肇事的违法行为向旁听学生进行了法治教育,法官告诫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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