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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心调解化纠纷 案结事了减诉累

发布时间:2024-09-10 15:28:44


    近日,马村法院李新红团队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事人当庭履行,案件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被告马某驾驶三轮车将同方向步行的原告赵某撞到,造成原告赵某右肩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赵某先后两次在马村区人民医院治疗,出院后经司法鉴定原告赵某右肩伤残等级为9级,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8万元。被告认为原告第二次住院与交通事故无关且伤残等级过高,双方争议较大。
倾力调解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主要争议是伤残等级的确定,先后两次通知司法鉴定负责人到院进行情况说明。为增强鉴定结论的说服性,又组织原被告方到上一级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技术咨询,最终被告认可司法鉴定结论,但仅同意支付10万元。本着一次性化解矛盾的初衷,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方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该案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都表示肯定。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追求。近年来,马村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调解工作,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及时敦促当事人按照判决书、调解书履行义务,以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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