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没有因为我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看轻我,辛苦帮我追回欠款,谢谢法官了...... ” 2011年4月1日,马村区人民法院成功办结了一起合伙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廉某拉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2003年,廉某与朋友赵某在陕西省长治市承包工程,直至2004年一直未结算,后因廉某犯罪被判入狱无法亲自结算,赵某便以廉某名义去厂里进行结算取得工程款9500元,2007年廉某出狱找赵某算帐,赵某给打了一张欠条,欠现金23000元,之后赵某以种种理由拒不付款,无奈廉某将其告上法庭。
承办法官认为,该起案件关系到刑释人员的社会回归,于是从法律,友情,道德等层面做赵某的思想工作,最终赵某悔悟并答应支付廉某工程款及利息。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廉某赵某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