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马村区法院执行局成功让一起沉寂五年的终本案件实现“出清”。
案情回顾
2020年,被执行人吕某声称买挖掘机急需用钱,向申请执行人付某借款50000元,并约定利息。后吕某只支付了4000元利息,付某多次要求其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吕某均以没钱为由拖延给付,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经马村区法院依法判决后,因吕某未按期履行,付某遂于2021年4月21日向该院申请执行,要求吕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司法网络系统冻结扣划吕某名下3000余元,除此之外未发现吕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付某反映吕某长期在外逃避,一直无法联系,更无法提供有效线索,遂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你好,夏法官,最近我得到了确切线索,吕某在郑州某小区门口经营一个卤肉摊位,你们快点来!”
“你把详细地址和经营时间段告诉我,我现在立刻赶过去”。
电话挂断后,马村区法院执行局夏啸法官立即出发前往线索地。考虑到吕某于每天傍晚5点30分出摊,夏法官于当天下午4点便到达目的地提前蹲守。但到5点30分并未见吕某出现,夏法官又蹲守一个小时后,付某便打来电话称吕某回家过年,最近应该不会出摊,夏法官得到消息后便放弃蹲守回法院。3月11日下午,夏法官再次前往郑州继续蹲守吕某。晚上5点30分,吕某按时出摊,夏法官发现后前往摊位前向吕某亮明工作证,并说明来由,将其带回至法院。当日晚7点30分到达法院,执行干警现场查看吕某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流水信息。因吕某态度极其恶劣不配合,夏法官分别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不诚信行为对个人声誉的重大影响等方面对吕某进行释法说理,然而吕某仍然不愿履行义务。后吕某家人打电话至夏法官称会凑钱还款,但吕某情绪激动,并在电话外大喊大叫阻止其家人还款。夏法官见状,决定和执行干警轮流看守,第二天将对吕某采取拘留措施。看守一晚后,第二天早上7点,吕某家属代其履行了还款义务,将50000元本金及利息全部打入法院“一案一账户”,此案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什么是终本出清?所谓“终本”,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处理,但“终本”并非“一终了事”,只是暂时的程序性中止。所谓“出清”,是指案件“终本”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对案件再次启动执行程序,直至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执行和解,退出“终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