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马村法院在审理 A 公司与 B 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摒弃 “一判了之” 的简单办案思路,针对涉诉企业连环供货、批量纠纷、资金链相互牵连的特点,创新推行 “个案突破、批量化解、一揽子解决” 工作法,通过多次磋商、精准施策,成功化解 6 家企业同类连环购销纠纷,以司法柔性服务为企业纾困解难,以高效解纷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底色。
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货物购销合同,约定 A 公司向 B 公司供货,B 公司再将货物供给下游 C 公司,货款支付模式为 B 公司收到 C 公司货款后再向 A 公司结算。供货完成后,双方经对账确认剩余未付货款金额,并签署对账函。因 B 公司未按约定回款,A 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 B 公司支付全部剩余货款。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入调查发现,B 公司与多家企业均采用 “上游供货、下游回款、逐级结算” 的同类交易模式,因下游回款延迟、资金周转紧张,引发多起货款纠纷,若分别判决、分头执行,极易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合作关系破裂,甚至引发连锁诉讼,严重影响市场经营秩序。
为避免 “办理一案、拖累一批”,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个案调解”与“一揽子化解”双轨道同步进行。多次组织主要负责人梳理 6家企业的合同约定、对账凭证、回款流程、剩余货款等,厘清各方权利义务,明确争议焦点,摒弃 “就案办案” 思维。调解过程中,法官既讲法理,明确对账函的法律效力、合同履行责任与付款义务,又讲情理,充分体谅企业经营困境与资金周转压力,耐心倾听各方诉求,逐一破解分歧卡点。
针对不同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能力与合作需求,法院坚持 “一企一策、灵活处置”,由主要负责人量身定制化解方案。对资金充裕、愿意即时履约的企业,促成直接支付剩余货款,快速结清债权债务;对仍沿用 “下游回款再付上游” 模式的企业,尊重交易习惯,明确回款期限与违约责任,稳定合作链条;对债务集中、周转困难的企业,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抵顶债务,盘活存量债权,减轻现金支付压力。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6 家企业均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分别选择适合自身的化解方式,纠纷得以一揽子解决,涉案企业握手言和,既保住了长期合作的商业关系,又缓解了资金压力,实现了 “案结、事了、人和、业安”。
此案是马村法院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理念,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建立涉企纠纷 “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绿色通道,创新 “个案示范、批量化解、源头预防” 工作机制,对连环购销、供应链纠纷等类型化案件,推行 “一揽子” 调解模式,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与经营风险。同时,强化诉源治理,通过以案释法、风险提示,引导企业规范合同签订、完善对账流程、明确付款约定,从源头减少纠纷发生。
营商环境无小事,司法护航无止境。下一步,马村法院将持续深耕涉企司法服务,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以更精准的司法举措、更高效的解纷服务、更暖心的司法保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以司法之力护航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大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