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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人民法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以《生态环境法典》护航辖区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6-08-17 17:21:5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切实发挥基层法院环境司法职能,马村区人民法院围绕环境日主题,组织环资审判干警开展系列生态法治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法典落地生根。

此次活动依托公园人流量集中、群众覆盖面广的优势,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核心宣讲内容。干警通过发放普法资料、现场答疑、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游园群众、周边商户普及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等核心法律条款,明确损毁绿化、乱排乱放、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划清生态保护法律红线。

宣讲聚焦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针对邻里噪音污染、生活污水排放、公共绿植损毁等常见民生纠纷,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典规定,普及环境纠纷维权渠道与诉前调解机制,引导群众树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依法理性维护自身生态环境权益。

活动重点宣讲“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原则,让《生态环境法典》走出法条、走进生活,切实提升群众及经营主体的生态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共治、全民护绿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马村区人民法院将以全国生态日为抓手,持续常态化开展生态法典普法宣传,深耕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生态文明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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