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马村区人民法院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按照区委《关于中国共产党焦作市马村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成功选举产生了出席马村区第九次党代会的代表。
会议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选举程序的要求进行。会上,在民主的气氛中,表决通过了代表选举办法和监计票人名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经过认真的现场投、计票,差额选举,产生了出席马村区第九次党代会3名正式代表。全体党员通过原大峰、侯卫国、石志炜同志当选为马村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当选的代表待报区委批准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