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马村区某村的卢某和雒某是一对“半路夫妻”,婚后因生活琐事争吵的影响发生“婚变”,卢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9月29日,经马村区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执行完毕,避免了一系列因案件拖延执行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
据了解,卢某与雒某均系再婚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因婚前韦卢某与雒某认识不到一周就举办婚礼结婚,双方婚前缺乏了解,结婚仓促,且双方均为再婚,导致婚后经常为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生活在一起,故诉至法院。
马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分析,认为双方确无和好可能,如若勉强维持毫无感情的婚姻,只会给双方带来更大的痛苦,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法官在充分征询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从情、理、法、德,特别是亲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女儿由卢某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共同财产归卢某所有,卢某从现居住地搬出之日,一次性支付雒某3万元,双方和和气气的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当雒某顺利将生活物品装车,法官亲手将卢某支付的3万元交到雒某手上。至此,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