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被人欺负,为出气两巴掌扇致对方轻伤,后果却是赔礼赔钱赔自由。近日,马村区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老马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2009年2月31日18时许,老马的孙子哭哭啼啼的放学归来了,问清缘由,原来小马和邻村的小洛又打架了。虽然小孩子们的摩擦不断,但看着孙儿眼泪婆娑委屈的样子,老马也心疼不已。最终他决定去帮孙子出了这口气。于是他来到邻村小洛家,找到小洛便抡圆了胳膊照脸扇了左右两巴掌,速度之快令小洛在场的父亲都没来得及阻止,结果导致小洛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后经鉴定,被害人小洛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得知自己的一时冲动对小孩子的身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老马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小洛经济损失2万余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老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