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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10 08:38:01



    2012年12月4日,马村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进城农民工工资案件。

    原告袁某系河南省驻马店村民,主要从事建筑工程,2012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了欲翻盖自家房屋的王某,双方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在工程施工过半,双方发生了纠纷,袁某退出施工,袁某要求王某支付剩余工程款时遭到拒绝,在其所雇佣的小工追要工资的情形下,将王某诉至法院。王某应诉后,认为袁某盖的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提出反诉,要求袁某赔偿损失。

    马村法院受理该案后,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刻电话通知双方组织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双方首先在解决问题的原则上达成一致意见,即计算出袁某施工的工程量,扣除其没有施工的工程量,对所做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部分,在总价款上予以扣除。为此,2012年11月30日,主审法官专门到王某家中,组织双方测量面积,计算单价,但双方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为此,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于在2012年12月4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将剩余工程款7000元支付给袁某。

责任编辑:许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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