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马村区法院紧紧围绕审判管理工作,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提高审判质量。该院案件调解率由去年同期的30.9%提升至42.2%、撤诉率由原来的40.2%提升至43.6%、当庭裁判率由原来的73.1%提升至86.93%、结案均衡度由原来的44.9%提升至86.93%、服判息诉率由原来的95.3%提升至100%,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原来的 87 天,下降至 56 天,呈现出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作良好态势。具体做法:
注重制度完善。用好的制度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案件质量。该院围绕审管职能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审判管理制度,整合部门职能,理顺管理环节。
实行案件动态监控。对案件的立、审、结、归档、上诉、执行等重点节点实行动态分析指导,督促办理,定期推出马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动态期刊,指导办案。
加强点评学习。利用周五法官讲坛,组织法官、书记员对本院近阶段审判质效、具体工作环节及存在问题情况进行点评,强化学习,提高审执人员业务技能,增强遵守执行各项审判管理工作制度意识。
实行审判管理工作通报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问题重复发生。
加强案件信息审查力度。对报结案件,实行把关、报批、报备等制度,做到每件案件信息填写完整、准确、无误,且符合报结要求方能审批结案。案件审限变更须提交文书报备。对上诉移送、司法统计重要数据、信息进行逐案监控、审查,对没有上传文书和庭审笔录、证据材料的一律退回补正。
实行审判管理工作季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审判管理现状、审判质效运行态势、总结成绩、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与上级法院建立工作报告制度、部门间建立沟通协调联动整改机制,实现审判管理上下联动,全面均衡发展。
据统计,该院第一季度共修订完善审管制度20余项,撰写审判管理工作动态4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推进会、学习培训8次,下发归档、信息录入、延长审限、审委会、上诉发还改判、长期未结、临近审限案件等各类工作通报13期,规范各类工作台账60余项,信息录入零差错,有效的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