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马村法院矿区陪审员履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10-15 08:32:22


    马村区法院为更好地服务辖区矿山企业, 60%的陪审员多从矿山企业中选任,这些陪审员既熟悉矿山企业的生产管理流程,又粗通法律,马村区法院经过多措培训,矿山企业陪审员已在涉矿区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征迁补偿等类型案件的办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05年以来,10名矿区人民陪审员共参与陪审和调解案件近千起,为矿区企业的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该院在矿区人民陪审员任用中,与矿山企业积极协调,与矿山企业达成积极的互动,在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上法院予以倾斜和支持,在陪审员的履职和本职工作的协调上矿山企业予以人事和资金上的支持,为陪审员履职创造良好的环境。

    陪审员在涉矿山企业的案件审理上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当事双方调解,既专业又“接地气”,赢得多方的信任,化解了多起难缠案,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该辖区九里山矿陪审员,近50岁的王六枝连续两届被选任为马村区法院陪审员,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和基层工作经验,使她成为马村区法院调解各类型案件的行家里手,每年平均陪审并调解成功案件近百起,被人们亲切地称为“陪审姐”。矿区陪审员架起了法院、企业与群众之间沟通互动互助的桥梁。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69854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