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下午,张律师来到焦作市马村区法院立案大厅,反映他接手的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老人因子女们都不拿住院费,致使老人无法出院,以及老人回家后的赡养问题,希望法院能为老人开辟绿色通道,如果这个案件按照正常程序那要等到一个月以后才能开庭。但是目前老人在医院看病急需交住院费。于是立案法官立即打电话通知到老人的四个子女第二天早上8点30分到法院立案大厅进行诉前调解,在经过近两个小时耐心做工作,最终四个子女同意为老人交住院费以及轮流照顾老人。八十岁的李老汉生活有了依靠,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八十岁的李老汉和老伴含辛茹苦将四个孩子们拉扯大,如今女子们都成家立业,他却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子女们因老人将房产给了小儿子而对老人有意见,所以这次老人住院几个儿子都没有去照顾老人,只有女儿一人在医院照顾老人。立案庭法官找到问题的症结后,调解法官即对四子女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俗话说养儿防老,同时赡养父母也是子女法定的义务。让她们将心比心,从其自己养育子女的不易,理解老人当年的艰辛;让她们换位思考,父母是子女最好的榜样,而且我们自己也会老的,如果你们的子女也不赡养你们怎么办;同时严肃地告诉她们,不赡养老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在法官的倾心调解下,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老人在三个儿子每家住一个月,生活费在谁家住自己负担,老人的医疗费由四个子女共同承担。四个子女表示以后要好好孝敬老人,让老度过一个愉快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