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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拮据动邪念 敲诈勒索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4-16 08:13:52


    2014年4月4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赵某、王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各5000元。

    去年夏天,王小粉在崔兵兵家里当过一段时间的保姆,期间王小粉还和崔兵兵发生过性关系。10月份的时候,王小粉和赵大勇两个人结婚了。过年的时候,王小粉的母亲去世了,王小粉没有钱,曾借过崔兵兵1000元钱。前一段时间,因为夫妻实在没钱花了,王小粉就把和崔兵兵发生关系的事情给丈夫赵大勇说了。两个人就商量着敲诈崔兵兵点钱。于是王小粉给崔兵兵打电话,让崔来找她顺便把欠崔的钱还给他。后来崔兵兵来了之后,赵大勇就和两个朋友一块进来了。赵大勇以崔兵兵破坏其家庭为由打了崔,让其打了一张3万元钱的欠条,并且让崔把身上钱拿出来,还把摩托车也写了张条,以5000元钱价格卖了,这才让崔走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大勇、王小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的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赵大勇、王小粉敲诈勒索的3万元,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赵大勇、王小粉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王小粉与崔兵兵达成协议,并已全部退赔,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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