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由市委宣传部相关部门牵头,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焦作广播电视报、焦作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组成的采访组,集中采访报道了马村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刘瑾同志的先进事迹。
刘瑾同志参加工作以来,忠实的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1996年至今连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优秀党员,2006年省委政法委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执行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刘瑾同志因连续五年为老人义务送赡养费的事迹,被省高院院长批示为全省“人民法官”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