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村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多年积怨的原、被告冰释前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高某与被告高某利同是马村辖区某村村民,两家对门而居。之前,两家关系一直相处不错,两家同上小学的孩子也常在一起玩耍。2009年,因两家孩子打架,大人也参与进来,大吵了一架。从此,原、被告两家互不往来。2014年春节期间,被告在家招待亲戚时,多喝了些酒,在送亲戚出门时,看到原告在大门口扫地。被告大声指责原告将垃圾扫到被告家门口,双方发生争执。一怒之下被告拿起一块砖,上前揪住原告就打,后被人拉开并报警。公安机关经处理,以被告殴打他人为由,处被告高某利行政拘留五日。原告被打伤后,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9千余元。就原告损伤的赔偿问题,经村委会民调人员的多次调解未果。原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是在外务工人员,想尽快了结该案,尽量不耽误他们的工作。于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原、被告握手言和,被告如数支付了原告9千余元的医疗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