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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强化审务督察促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4-06-05 09:12:35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法院“九项规定”和市中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结合正在全院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我院不断加大审务督察力度,进一步树立全院干警文明执法、司法为民意识。

  一是坚持审务督察常态化。截至目前,我院由纪检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组成审务督察组,在全院开展了19次审务督察活动,印发审务督察通报12期,基本做到一周进行两次审务督察。

  二是审务督察内容广泛化。审务督察内容包括工作作风、审判纪律作风、庭审行为、上下班考勤、安全保卫、着装、车辆停放及使用、信访接待等方面。为有效贯彻市中院《关于加强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日饮酒的通知》精神,对在工作日中午和工作时间饮酒等六种情形进行重点督察。

  三是强化审务督察效用落到实处。进行审务督察时,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察过后,审务督察组及时印发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做得好的地方通报表扬,并在院大屏幕滚动播出。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审务督察组分别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

  马村法院通过不定期的审务督察,进一步加强法院司法作风、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全院干警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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