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法院开展第三次“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会战以来,为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公开透明度,专门为每名执行干警配备了集摄像、照相、录音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执法记录仪,并规定在强制执行案件过程中,要全程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的配备,有助于执行人员依法规范有序执行,同时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如暴力抗法等行为,可以及时固定证据,对被执行人产生威慑力,从而保障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图为:6月12日上午,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查封河南某公司设备过程中,该公司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在看到执行干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后,该公司立即“老实”了许多,并配合法院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