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为暴利贩卖毒品 事发陷囹圄十年

  发布时间:2014-06-24 15:08:45


    两个20多岁的煤矿工人,嫌挖煤太累,后觉得卖毒品又轻松又赚钱多,于是铤而走险从平顶山来到焦作贩毒。

    2013年10月31日凌晨,小豪、小波(化名)接受“老板”指派,携带六袋冰毒及四袋麻古,乘坐由小铃(另案处理)驾驶的轿车,由平顶山市区出发到焦作市进行贩卖。到焦作后,与指定的联络人“五毛”联系,由“五毛”带领,2013年10月31日8时左右,两人到焦作某矿区工人村,将两袋冰毒(净重61克)以8800元的价格卖给小梅(化名)。2013年10月31日10时左右,两人到焦作市某酒店一房间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并缴获冰毒96克及麻古20粒。

    马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豪、小波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非法贩卖毒品冰毒157克,麻古2.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69722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