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贩卖冰毒1.2克 判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4-10-16 13:32:48


    80后崔某屡屡因违法犯罪入狱三次,如今仅出售冰毒1.2克,又面临牢狱之灾。马村区法院近日对崔某贩毒案进行了宣判。

  崔某自初中毕业后,便混迹于社会,曾经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曾经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最近的一次犯罪是2010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这次出狱后,崔某仍然游手好闲,整天想着怎么样不劳而获,2013年9月11日正中午的时候,崔某窜至焦作市某医院路口贩卖毒品“冰毒”时被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冰毒”1.2克,经鉴定,其内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现查获的毒品1.2克已上缴至焦作市禁毒委员会。

马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崔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崔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崔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cll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6973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