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法院试行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来,通过“四个为民”措施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诉前化解纠纷率同期大幅增长,使群众深切地感受到立案登记制改革等惠民措施带来的便利和快捷。
突出“便民”。接受诉状申请、登记立案、核算诉讼费用到办理受理手续、预交诉讼费用实行“一站式、 一条龙”服务,实现了统一立案标准,统一核算费用,统一管理收费的管理模式。2015 年1月至6月初共受理案件360件;我院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创立了马村法院司法公开一键通,利用互联网站或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司法公开各项管理制度,促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法院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案件流程运转、案件进展情况、各种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大案件审判情况以及与审判工作有关的其他活动;中心制作编印了常见的十余种诉讼文书样本和九种不同类别的诉讼指南,摆放于大厅的显眼位置, 供当事人随时取阅。
强调“利民”。诉讼服务中心开设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调解室,积极开展诉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做好诉调衔接,配备专职人员开展调解工作,并邀请有关成员单位人员成立机构,促进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化解方式。2015年1月至6月共计委派调解82件,调解成功31件,调解案件数和当事人满意率均比往年有所提高。
注重“亲民”。我院规范服务中心工作人民行为,服务中心干警统一着制服,佩法徽,挂牌上岗,仪表端庄、 衣着整洁、精神饱满、举止得体、文明礼貌、语言规范、服务周到、态度认真、高效及时、方法得当、平等对待涉诉群,增加法院工作的亲和力。在窗口设立“诉讼服务评价器”,邀请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各方面进行点评,并通过系统及时反馈到院监察部门,及时了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重视“惠民”。拓展救助服务功能,中心设置有专门司法救助柜台和绿色通道, 对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对行 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孤及下岗职工、农民工、农村特困户、 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积极提供预约立案、上门服务,并积极探索 和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新机制,将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