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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而后乐,做到更好------读《敬业与乐业》有感

  发布时间:2015-08-07 09:22:34


    很偶然的翻看了女儿学习的中学语文课本,看到了梁启超先生的《敬业与乐业》这篇文章,拜读后感受颇深。一方面为梁启超先生援事论理、深入浅出的文字而折服,另一方面更为先哲精辟深刻、明白透彻的道理而打动。

    文章告诉我们,做一个人首先要做事,认为「百行业为先;万恶懒为首。」必先有业,才有可敬、可乐的主体,理至易明。引用唐朝百丈禅师常常教训弟子的两句格言:「一日不做事,一日不吃饭。」我深有感触。

    不论作为个人,还是作为社会中人,都要做点什么事,并且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抱着忠实的态度,还要发现其中的乐趣,这样才算得上过着一种合理的生活。

    我以为,无论你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首先要先敬畏、忠诚它,然后努力发现其中的乐趣,让自己以一种自觉自愿的、愉悦轻松的心态对待它,这样才有可能做好它。

    我们是法官,法官是一种职业。那么,我们算不上无业游民,而是“有所事”。可是,有业就不是无所事事了吗?这恐怕得反躬自问了。

    文章中是这样说的: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一点不旁骛,便是敬。敬业,就是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做事。我们法官敬自己所从事的法官职业,就是要明白自己的身份和职责,把自己对每个案件的审判执行行为都和社会的发展联系起来,不怠不误,切实服务好他们。

    我们每天都在尽心尽力的的送达、开庭、判决、执行,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尽职尽责、毫无怨言地做好我们的工作,然而仅仅敬业就行了吗?这未免苦了自己。所以还要乐业,即发现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中的乐趣。这样,我们不仅会让责任感驱使我们去工作,而且会因无限的乐趣而自觉自愿、轻松愉悦的去工作。要做到:在发展中领略乐;在奋斗中感知乐;在竞争中体会乐;在专注中享受乐。

    最后,作为一名法官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一个有责任的法官应该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道德素养和专业水平的法官。事实上,只有责任与能力并有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价值,去享受法官这份职业带来的轻松、快乐、幸福。

责任编辑:程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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