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家事审判调解工作,马村法院副院长赵旭升、民一庭庭长邓辉以及焦作中院民一庭庭长苏凯和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栏目组一行人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来到马村区安阳城乡姜冯营村村委会,就原告赵某某、康某甲、康某乙诉被告康某丙、袁某某继承纠纷一案的巡回审判现场进行录制。
据了解,1992年1月23日,被告康某丙为了公平起见,同中人及马村区安阳城乡姜冯营村委协调,就老人家庭财产予以分配给其儿子三人(有分单为凭),不幸的是2010年9月21日原告赵某某的丈夫康某丁(康某丙的长子)偶遇交通事故死亡,被告康某丙未经原告赵某某(康某丁的妻子)、康某甲(康某丁的女儿)、康某乙(康某丁的儿子)同意单方另行重新分配,将原有房屋让康某戊(康某丙的三儿子)独自占有,违背了1992年1月23日的家庭分单(即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位于被告现住址上老院东屋三间和南屋四间住房(共七间)由原告方享有五分之四继承权。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从一开始的激烈争吵,最后经过马村法院法官经过一个下午的艰苦努力,克服冬日的严寒,在村委大院里为原、被告双方沟通做工作,讲法律,讲亲情,原、被告双方从开始的争吵抓狂到最后流泪拥抱,最终原、被告之间矛盾化解,原告均表示放弃了对涉案房屋的继承权,让老人安享晚年;而被告康某丙、袁某某出于对孙子、孙女的关爱,给予赵某甲、赵某乙一人一万元钱的经济补偿。赵某甲、赵某乙跪倒在其爷爷康某丙和奶奶袁某某面前抱头痛哭,亲情最终融合了诉讼的创伤。本次巡回审判展示了马村法院法官的家事调解风采,也为寒冷的冬天增添了暖暖的司法关怀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