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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口婆心化解异地民间借贷案

  发布时间:2016-08-02 12:39:06


    2016年2月,中站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王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及利息共计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玲未履行法定义务。原告李香来到马村区法院申请异地强制执行。

    2016年3月28日马村区法院立案,即向被执行人王玲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并告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执行中,执行员考虑到双方以前是朋友,为此,执行干警坚持以人为本,在做深做细当事人思想工作上下功夫,从接受案件后分别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寻找双方矛盾点突破口,被执行人王玲说,她离婚了,自己带孩子,做生意也赔了,目前没有经济来源,母亲生病住院的医疗费都是其他兄弟姐妹拿的,孩子的学费也是亲戚们凑的,所以无力还款。并说自己并无其他的财产。马村法院经过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车辆、无房屋、无存款。无奈执行干警连着五天给双方当事人和朋友“苦口婆心”的辩法析理,经过耐心做工作,执行干警真情感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申请人李香同意被执行人王玲在7月底支付35000元结案,如果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就还按原判决执行5万元。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王玲履行和解协议,执行员在7月20日多次给被执行人王玲打电话告知其按照和解协议时间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王玲于2016年7月28日将35000元交到法院,执行款于2016年7月29日退给申请人李香,该案圆满执结。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程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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