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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结怨闹上公堂 执行法官耗力促团圆

  发布时间:2016-10-08 09:34:04



    “我的300元诉讼费什么时候退给我?”询问声从一个正在签名的男子口中传出。

    “对啊,我们的300元什么时候给啊?”同样的询问出自一位女子。

    这一唱一和的两人是什么关系?又为什么会出现在马村区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呢?据执行法官张波介绍,这两位正是刚刚结案的关于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荣某和张某。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荣某在2015年7、8月份至2015年12月,因家庭矛盾、长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荣某搬离家中,与张某分居生活,也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2016年2月张某以索要孩子抚养费为由向马村区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被告荣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抚养费8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荣某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日期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2016年 6月30日,马村法院受理张某申请执行荣某抚养费纠纷一案。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张波立即向被执行人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向申请人张某支付孩子抚养费,但荣某一直强调自己生活困难,无经济来源,无力支付。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荣某的财产状况,并未查到其存款。此后,执行法官多次试图通过电话联系荣某来法院与其妻商量如何妥善处理该问题,但荣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随后,执行法官更是多次去往荣某家中寻找,均无果。9月21日,通过多方努力查找,执行法官终于掌握了荣某的下落,当即将荣某传唤至法院,对荣某释法说理后,在其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果断采取措施,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由于该案件为婚内抚养费纠纷,张波从孩子立场出发,希望二人能够达成和解,重归家庭,分别对二人多次做思想工作。又于9月26日带领张某前往拘留所看望荣某,并留给二人单独时间进行沟通交流。最终在执行法官张波的努力下,申请人张某决定将抚养费从8000元降至1000元,并与被执行人荣某达成和解协议,两人冰释前嫌,重新和好。该案件得以完美解决。

    清官难断家务事,涉及到孩子更马虎不得。执行法官张波在处理这起抚养费纠纷时,没有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化解双方矛盾,使被执行人主动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执行法官张波的这一做法真正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

责任编辑:程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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