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将至,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林鹏带领执行干警赶到焦作市91医院,将执行到位的1万元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姚某手里,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并为正在治疗的姚某送上了最诚挚的祝福,受到了姚某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2011年秋天,被告赵某经宋某介绍在原告姚某处购煤,截止2011年12月10日,赵某欠姚某煤款95300元,后陆续归还了30000元,尚欠65300元未支付。随后姚某将赵某起诉至马村区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赵某承担还款义务,支付原告煤款65300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没有支付姚某煤款,无奈之下,姚某于2015年3月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马村法院依法向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赵某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甚至长期躲避在外。
2017年1月21日,趁着我们的传统节日——春节这一有利时机,在马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立亲自带队下,再度造访“老赖”赵某家,终于见到了失踪已久的赵某,并将其带往法院。来到法院后,案件承办人李林鹏告知赵某申请人姚某已生病住院,并对其做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风险。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赵某和案件承办人李林鹏一起来到姚某病房,并与姚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赵某按照协议先行支付姚某1万元,其余的则是每季度支付给姚某5000元至还清。
2017年马村法院“春节执行风暴”已启动,这个春节,决不让“老赖”舒服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