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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快报】说“诚信”解决“不诚信”案

  发布时间:2017-03-22 17:06:18



    《说文解字》中云“诚,信也,从言成声”,“信,诚也,从人从言”。由此可见,“诚信”一词的本义就是诚实、诚恳、守信、有信。诚信是人的基本原则,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重要保障。而近些年来,由于一些人诚信的缺失,引发了大量的执行案件,比如下面的故事:

    申请人崔某根与被申请人崔某雨因借贷纠纷闹上法庭,在法院的调解下,二人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被申请人崔某雨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迫于无奈,崔某根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分配后,执行法官李晓峰在翻阅卷宗过程中,发现二人同村居住,且相隔不远,于是找来申请人了解详情。通过申请人的描述,执行法官了解到两当事人不仅同村且为多年好友,因为私人原因,崔某根急需用钱,于是就想到向崔某雨索要借款,但崔某雨以种种借口拒绝偿还欠款,无奈之下,申请人才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在描述事情经过时,申请人的表情与语气都表露出了自己的无奈及对失去友情的惋惜。随后,执行法官又找来被执行人,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及全国严厉打击拒执罪,加大力度破解执行难的执行大环境,另一方面从两人的友谊出发,对被执行人进行诚信教育。最终,被执行人主动提出将自己住房公积金内的8000元钱交与申请人,案件顺利执结。

    “信则人认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处事之宝,是做人的第一步,只有讲信用的人,才有资格挺起胸膛光明磊落的作人。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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