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执行快报】他再也没机会给父亲刮胡子了

发布时间:2017-03-27 09:53:37


   3月8日,正在执行攻坚战中忙碌的焦作市马村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林鹏接到母亲的电话,称其卧病在床的父亲去世。噩耗传来,李林鹏悲痛万分,他真正体会到了“自古忠孝两难全”的含义。在焦作市两级法院全员参与执行的大背景下,以李林鹏为代表的一线执行干警,夜以继日地奋斗在攻克执行难的路上。

    噩耗:执行路上突闻父亲去世

    3月21日上午,记者走进了李林鹏的办公室,他正与当事人交流案件办理情况。办公室里,大家都在忙着各自的工作,当事人肯定不会察觉到李林鹏的变化,但这一切都瞒不过李林鹏的同事。

    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刘瑾告诉记者,李林鹏是一个爱开玩笑的人,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总能给同事带来片刻欢笑,但这种场面已经有十几天没见到过了。

    时间回到3月9日上午,正在执行路上的李林鹏接到了母亲的电话。在母亲情绪失控的话音中,李林鹏得到父亲去世的噩耗。

    “有时候感觉不太真实。”李林鹏说,3月5日,他还想挤出时间,给父亲洗洗脸,刮刮胡子,但当时没能如愿。

    “太忙了,在父亲最后的日子里,陪伴父亲的时间实在太少。”李林鹏低沉的话音里,透着深深的遗憾。

    去年以来,“百日风暴”、“春雷行动”、第一攻坚战等一系列打击“老赖”的行动接连开展,李林鹏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他虽然每周都会挤出时间去看望病床上的父亲,但他仍觉得很遗憾:在父亲最后的时光里,陪伴父亲的时间实在太短。如果执行局集中抓“老赖”凌晨开始行动,他几乎到天亮才能回家。

    李林鹏的父亲因心血管病卧床多年,虽然李林鹏工作很忙,但他每周总会抽出时间去看望父亲。父亲去世了,李林鹏以后即使有再多的时间,也没机会给父亲刮胡子了。

    工作:主动将“骨头案”扛在肩上

    李林鹏干执行工作十几年,现在担任马村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在同事眼里,李林鹏工作有思路、顾大局,会主动拦下“骨头案”,并想办法攻克。

    刘瑾对申请人崔某印象深刻,因找不到被执行人朱某,崔某隔三岔五到法院闹,还到焦作市中院上访。

    李林鹏主动将这起“骨头案”扛在自己肩上,先后和同事寻找朱某80余次,终于在朱某的塑料大棚内找到了他。结合朱某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李林鹏耐心地向朱某的家人说明了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

    朱某的家人四处筹钱,在3天内归还了27万元执行款。

    当执行法官,受委屈在所难免。马村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宏立告诉记者,李林鹏在接待当事人时,十分注重规避态度简单生硬、用语不当等问题,尽量避免当事人因怀疑执行的公正性而进行信访。

    信念:守住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做执行工作以前,李林鹏做过多年的刑庭法官。在打击“老赖”的新形势下,李林鹏主动研究拒执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同事在拒执罪方面遇到问题,都会向李林鹏请教。

    在工作中,李林鹏很细心,各项工作做得很扎实,注重收集被执行人的拒执证据,利用法律的震慑力化解案件。

    包工头付某欠5名农民工几万元工资。李林鹏和同事找到付某后,付某仍拒绝还钱。执行法官对付某采取司法拘留后,付某以为拘留15天后就可以回家。李林鹏固定了付某开出租车每月有3000多元工资收入的证据,付某已经构成拒执犯罪。在法律的威慑下,付某很快结清了5名农民工的工资。

    多年来,李林鹏所承办的执行案件,执行行为被撤销或改正率均为零。工作中,李林鹏精通执行业务,把法律的措施用足用够,及时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很多疑难案件被化解,守住了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承诺:竭尽所能让执行不再难

    目前,在焦作市两级法院全员参与执行的大背景下,每个执行干警都勤勤恳恳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打击“老赖”。

   “起早贪黑,放弃休息日,现在大家都很累。解决执行难并不容易,但有难度才有挑战,我们今后肯定会怀念这段日子,因为我们正在经历能够改变今后执行工作格局的历史时刻。”说这话时,李林鹏终于露出笑容,这笑容中充满了坚韧和力量。

    李林鹏一心扑到执行工作上,用自己的创新理念和热情服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李林鹏说,“执行难”不仅是困扰法院的难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级法院提出用两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对广大群众的庄严承诺,执行干警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兑现这一承诺。

    当前,焦作市两级法院数千名执行干警像李林鹏一样正奋斗在执行一线,他们把种种压力转化为动力,在执行工作中攻克一个又一个“堡垒”。

责任编辑:张茜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69625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