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村法院执行法官走进当事人家中,通过居中调解和正面引导,顺利执结一起婆媳矛盾引发的赡养费纠纷案。
现年68岁的刘某,2007年丈夫病逝后一直独立生活。2011年10月,刘某因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向马村法院起诉,要求其两女一子每月各给付生活费260元并分摊医药费。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其三个子女每月月底各给付张某生活费260元,并分摊医药费。
2017年1月11日,刘某以儿子罗某拒不履行法院调解书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罗某按每月260元的标准支付从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的生活费共计5460元。
考虑到这是一起家庭矛盾,解开成员之间心里的“疙瘩”是促进执行的关键。执行人员夏啸、张波等一行人便去刘某家,将其儿子罗某、儿媳袁某召集至一起,让当事人敞开心扉诉说个中缘由。
刘某称儿媳妇在生活和情感上不关心她,也不给生活费;儿媳袁某称已按时足额给付了生活费,是刘某想多要分给她的两个女儿。
双方各执一词,执行法官通过查询打款记录、银行账户余额等,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刘某有2张银行卡,儿媳每月打款至她的邮政银行卡,而张婆婆一直查询的是另一张农商行银行卡,以至误会。儿媳曾给她解释,刘某觉得儿媳说话凶巴巴的,不相信儿媳,这种不信任反过来又加深了儿媳的误会,以至婆媳矛盾激化。
执行法官让双方心平气和下来,摆事实,讲道理,并从法律、道德等角度劝解双方,让儿媳多给予母亲情感上的关怀把婆婆当成自己的妈一样照顾,并让刘某多体谅子女。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