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久,便在夜里接连两次入室行窃,作案时被当场抓获。日前,马村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一起这样的盗窃案。
张某,男,两年前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整日游手好闲。在今年九月份一天凌晨2时许,张某窜至马村区西北街李某家中,趁李熟睡时将李放在裤口袋的3500元现金盗走。后又窜至马村区东南街王某家,在盗窃王某放在枕边的手机时,被王某下夜班回家的儿子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盗窃手机一事中系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为累犯,系有其他严重情节,故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