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对于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等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近日,马村法院就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为申请人张某先予执行了2.5万元的医疗费。
2017年1月份,张某在去上班的路上被韩某驾驶的小轿车撞伤。事故发生后,张某在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医药费十余万元,韩某也积极垫付了2万元,但仍需补交2.3万的费用,张某家已经无力承担了,但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经过咨询律师,张某得知自己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韩某也表示将会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赔偿,于是便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马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迅速依法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裁定做出后的第四天,张某便收到先予执行款2.5万。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张某已经顺利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