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18日,马村区法院连续两天召开党组会,专门研究安排部署承包村的扶贫攻坚工作。会议作出了四项决议:
一是明确院党组成员和第一书记的责任。党组书记、院长陈红为第一责任人,宏观安排推进整个扶贫攻坚工作;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武喜安和政治处主任侯卫国分别为亮马和谷堆后村的驻村队长,统领协调解决各村的问题;其余6位党组成员分别和亮马村6户贫困户结成对子进行帮扶;第一书记要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吃住在承包村,院里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对情况复杂的状况,要提前做好预判,并及时上报院党组。
二是填好工作台账,有步骤推进扶贫攻坚。武院长将深入所包村,详细为各位相关责任人讲解工作政策、扶贫台账和相关表格的填写方法,使每个责任人有计划、有内容、有方法、有时间限度,逐步推进扶贫攻坚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常态化推进扶贫攻坚。我院给每个责任人制定《扶贫联系卡》,将责任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照片等信息公示,贴在帮扶户的家中。同时,将贫困户的基本信息贴在每个责任人的办公桌前,使责任人和帮扶对象做到“息息相通”、“心心相映”。另外,有条件的,可建立帮扶微信群,互相沟通信息,及时了解情况,做到常态化有效帮扶。
四是因户施策和集中研究解决相结合,集中推进扶贫攻坚。每一名责任人和第一书记既是工作队员,也是党组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吃透扶贫政策和精神,针对每一家每一户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和方法,一户一册,一户一法,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汇报院党组集体研究解决,通过每一个责任人的精准发力和党组的集体智慧,让每一家贫困户都各得其所,顺利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