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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义务 拒不履行法难容

  发布时间:2017-06-03 07:53:46


    2017年5月,马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了一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案件。当事人由于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被老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子女承担父母的赡养费及医疗费并申请执行,现已执行完毕。

2017年4月27日 ,马村区某村62岁李老汉起诉两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早上刚8点,李老汉就早早地来到了法院执行局。李老汉说他有一儿一女,已为他们成家立业,现在自己年老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子女却不尽赡养义务。2017年3月,因病花去医疗费800元,两位子女拒绝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因此,要求法院判决两位子女每月各支付赡养费200元,医疗费由两位子女平摊。

    案件经过审理,法院依法调解,由被告每人每月支付老人赡养费200元,并平摊800元医疗费。调解书生效后两被告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李老汉于2017年4月27日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夏啸依法向两子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法律手续,两位子女都说并非是不支付赡养费,而是父亲在家总是找事,因家庭矛盾也多次拨打110报警,也是无果而终。其实老人对吃穿用度没有太多要求,只是需要每人每月给200元赡养费保证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儿子却多次殴打父亲,甚至给老人断电。为了老人今后的赡养费和医疗费有着落,承办人夏啸多次给老人的子女做工作,并找到村委干部一起给子女做思想工作。但是老人的子女就是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指责老人,所以无论如何都不履行赡养义务。

    执行干警多次到家中做工作,被执行人要求法院干警给他出具保证书,保证其父亲不再找事,他才将赡养费交到法院,否则就领着全家人到法院闹。在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2017年5月10日承办人夏啸依法拘留了两位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压力两位被执行人将赡养费交到法院。

    羊羔跪乳,乌鸦反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责任,更是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不仅仅是金钱上的赡养,还包括照顾起居、思想慰藉等多方面。给老人多些关心和陪伴,或许父母子女对簿公堂的事会少一些,祝愿天下老人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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