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马村法院执行局干警以耐心感动当事人,顺利执结一起同事因琐事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张兰与被告王辉系同事,2016年双方当事人在工作期间因琐事发生争执后,被告王辉用书砸伤了原告张兰的面部。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决被告王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兰各项费用共计4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定义务,2017年4月10日原告张兰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工作中,执行员考虑到双方是同事,如果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双方当事人相处。为此,执行干警坚持以人为本,在做深做细当事人思想工作上下功夫,从接受案件后分别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寻找双方矛盾点突破口,被执行人王辉认为是原告先骂自己的,所以不该赔钱给张兰,法院该判刑就判刑吧,反正我不会给她钱。申请人张兰要求不但赔钱,还要被执行人王辉赔礼道歉,为此双方互不相让。无奈执行干警连着六天到双方当事人单位“苦口婆心”的辩法析理,经过耐心做工作,执行干警真情感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被执行人王辉真心到申请人张兰办公室赔礼道歉了,并当场将医疗费4000元支付给申请人张兰,看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事人都笑了,双方当事人不停的说谢谢您们为我们解开疙瘩!”,就这样,“剑拔弩张”的当事人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的辨法析理为该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