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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为残疾人追回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7-06-21 11:22:59


    近日,马村法院执行干警任亦飞将3万元执行款送至残疾人王某某家中,申请人激动得热泪盈眶,不停的说感谢马村法院为我们残疾人作主。

  2016年5月26日,原告王某某、李某某夫妇诉被告赵某某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一案,经马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赵某某支付原告王某某、李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于2016年8月底前支付二原告5000元,余款2.5万元自2016年9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直到还完为止。 二、若被告不按上述第一项履行,二原告可随时就未履行款项申请执行。调解书生效后,被告赵某某未按调解书第一项按期履行。由于王某某、李某某夫妇两人身有残疾,家庭困难,急需执行款继续治疗,调解书生效后,赵某一直未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原告王某某、李某某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任亦飞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手续,并告知被执行人赵某某限期履行法律义务,如不履行将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面对残疾人家里经济很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李某某夫妇,执行干警任亦飞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进行查询,经过查询被执行人赵某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但是执行干警依然不放弃,经过多次调解,并做被执行人的妻子思想工作,赵某某的妻子终于同意到娘家借钱,将所欠赔偿款支付给申请人,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李某某同意放弃利息,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终于将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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