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避执行恐被追责 老赖主动申报财产

  发布时间:2017-07-06 09:14:26



    “谢谢你,谢谢法院,太感谢你们了......”2017年7月5日,在马村区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申请人李某接过执行款后激动地说道。

    自2014年6月以来,一年时间内,刘某分三次向李某借款共40万并约定有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刘某四处躲避,不见踪影,刘某妻子程某答应想办法但迟迟不予归还,多次索要无果后,李某将刘某夫妻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刘某夫妻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借款40万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出现,程某也并未履行法定义务,无奈,刘某向马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波向程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耐心地对其释法析理,程某表示自己联系不上丈夫,实在没有钱还。经张波调查后发现,刘某夫妻名下无房产,无车,无可抵押财物,但查询到程某名下有张工资卡,便依法冻结了其银行卡账户,每月扣划一次。等到扣划时,张波发现程某新办了一张工资卡,并将卡里的钱私自取出。张波第一时间联系到程某,告知申请人李某对其已提起刑事自诉,想到自己即将承担刑事责任,程某慌了神,十分害怕,急忙请执行干警从中调解,表示以后再也不敢了,一定准时还钱,李某也表示愿意和解,随后撤诉。7月5日上午,程某主动来法院提供单位办理退休新换的账户和单位一次性补助的22900元钱,并表示以后一定好好履行义务,尽快把借款还完。

责任编辑:吴亚男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69955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