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焦作市某村街道办事处工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马村区法院执行干警任亦飞送达的送达回证和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至此,马村法院一举将四起执行案件同时执结。
四起案件中有三起是劳务合同纠纷案,三名申请人均是小学教师,在被执行人开办的学校任教,被执行人以没有钱为由长期拖欠工资不予发放,多次索要无果后三名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另一起纠纷案件是由垫资款拒被返还引发的,赵某无奈将被执行人诉至马村区法院。马村法院依法审理后对四起案子分别做出来判决。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四名申请人分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马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宏立考虑到四起案件为同一个被执行人,将四案并到一起共同执行以提高执行效率,并亲自督导案件的执行。执行干警查询到被执行人账户上有存款,多次找到他并与其耐心沟通,释法析理,告诫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依旧执迷不悟,推脱说这些钱都不是村里的钱,都是专项资金,不能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执行人无法顺利开展工作,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很大影响,主动联系到执行干警任亦飞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被执行人与四名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四起案件的圆满执结受到了申请人的好评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