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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拘留后全部履行

  发布时间:2017-07-21 19:52:26


近日,马村法院依法执结了五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通过依法对被执行人付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督促其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

2016年7月12日蒋某等5人向付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经马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蒋某等五人工资款共计28492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付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蒋某等五人于2017年2月8日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手续,并告知付某拒不履行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付某未按期履行义务,也未在限期内向法院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给其和家人做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付某总以种种借口推脱,总是以他承包的工程还没有给他结算为由,拒不履行。为了确保申请人能尽快拿到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执行干警依法对付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处罚。付某在被拘留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在拘留第五天,其家人便足额支付了蒋某等五人的全部劳动报酬款,执行款已全部退给申请人蒋某等五人,五个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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