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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释理 员工拿回工资款

  发布时间:2017-08-02 17:07:04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我们拿回了血汗钱......”7月26日,陈某等5人在马村区法院执行局领取追回的工资款后,连声道谢。

    陈某等5人是马村区某公司的员工。由于工资福利、经济补偿纠纷,陈某等5人向马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7年3月,仲裁机关裁定该公司履行清偿义务。但是,该公司并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陈某等5人于6月20日向马村区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立案后,马村法院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手续,并冻结、划拨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但该公司一直未采取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

    执行法官联系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王某声称“现在公司已经停止经营了,真的是没有钱了,给不了他们。”经查,该公司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后来,执行法官又多次向王某释明,其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该代公司积极向法院申报财产、履行义务,躲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王某也意识到了自己作为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不能逃避自己的责任、不能损害员工的利益,于是主动到法院一次性缴纳了所有案款。至此,这5起案件均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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